Sunday, April 16, 2006

林家小姐的書評

多年前難得讀到林大小姐林在山的書評,這幾天給我再找回來。2003年11月的文章,兩三年後還如新撰,可見一下在人云亦云的社會中,甚麼是真功夫。(刊於《信報》)

  2003年3月前,丹.布朗(Dan Brown)是個藉藉無聞的教師,寫過三本不大暢銷亦無甚好評的驚慄小說。

  3月,他出版了《達芬奇密碼》(Da Vinci Code),不但登上《紐約時報》的暢銷書榜,而且還高踞榜首十八個星期,連香港某幾家大小書店亦曾一度出現斷市的情況,看來也該算是個小小的「奇迹」。這本小說被不少人捧為不乏學術見地的作品,大概算是叫好又叫座罷。

「再造紙文學」

  故事發生在現今的巴黎。有一晚,羅浮宮博物館館長 Jacques Sauniere 被人發現倒斃於博物館內,赤裸裸的屍體擺成「大」字,倒臥於畫在地上的一個圓圈的正中,從高處看,就像李安納度.達芬奇的《維特魯威人》(Vitruvian Man)般【圖】;屍骸旁邊,有死者鮮血寫下的三行字:

13-3-2-21-1-1-8-5

O, Draconian Devil!

Oh, lame saint!

  就此便展開了一個神秘莫測、既涉基督教史、又有經典藝術掌故、更有推理成分的偵探故事。它一方面情節緊湊,繪影繪聲;另一方面則對人物刻畫平面,談不上任何文采,是一本不甘不看,可是絕對不堪重看的讀物,是名副其實的 pulp fiction (劉紹銘教授稱之為「濫情小說」,我則認為直譯的「紙漿文學」外,可以考慮「再造紙文學」,因為 pulp fiction 的內容通常缺乏創意,多數是經過「再造」的濫調陳腔,並不雋永,潮流一過,又可循環「再造」)。憎而爭讀的暢銷書,自然出版不到半年,電影版權已給哥倫比亞電影公司買下。

  《達芬奇密碼》作者把一般人略知一二的掌故野史和藝術上的驚世作品,以巧妙的方式串連起來,編成一部似有歷史痕迹和藝術氣氛的小說。書中主角 Robert Langdon 是一位哈佛的符號學(symbology)教授,因緣巧合,介入了 Sauniere 館長的謀殺案調查;看到死者身旁那三行像啞謎般的血書,其中兩行英文字若稍稍搬動,竟然串出達芬奇及其最著名的《蒙羅麗莎》(Leonardo da Vinci 的 Mona Lisa)。從旁協助 Langdon 的法裔密碼專家 Sophie Neveu 進一步發現,另外那串看似沒有意義的數字,竟然是亂了次序的斐波那契數列(Fibonacci Sequence 1-1-2-3-5-8-13-21),那是中世紀意大利數學家 Leonardo Pisano 的其中一個發現,數列中的數字是前兩個數字的總和,而每對數字的比例則是 1.618,一個被西方文明長期視為隱伏於自然界的一個神奇比例,從草木到雪花,甚至是一張漂亮的臉孔,都可以找到它的蹤影,這個比例經常被建築界及藝術大師們派上用場。

扭曲事實遷就情節

  就憑那行數字和一幅名畫的線索,Langdon 與 Neveu 二人重看了「蒙羅麗莎的微笑」和微笑背後的秘密。Langdon 認為畫中人半男不女的樣貌、背景左右並不對稱的水平線,正是藝術家的刻意安排,帶出自然界陰陽交雜的訊息,而這個訊息的背後又另藏玄機— Amon 是古埃及太陽神的名稱,代表男性,L'isa 則是女神 Iris 的埃及文名字,只要把 Amon 字母稍調度,兩個字加起來便是 Mona Lisa!其與斐波那契數列扯上關係,原來是個保險箱密碼……。

  如此這般,故事一層一層地掀開,描述曲折,引人入勝,刻意地把歷史和藝術上一些饒富趣味(卻不一定真確)的風談物議發揮為離奇的戲劇化情節。那是《達芬奇密碼》在商業上得以成功的要素,可又正是讀者為作者感到尷尬的「要害」。為了豐富情節,作者明顯地引申了不少不入流、不可靠的資料,又或者是他為了遷就故事的發揮而把事實扭曲得非常非常過分。

  小說虛構內容,無可非議,但是當故事建構於通俗的掌故和人所共仰的藝術作品上,一些意識模糊的檻外人,便會在「似層層」的鋪陳中,把一些經過羅織編造、荒謬失實的傳奇,堂而皇之地當作「真相」,顛倒很多關乎歷史甚至生活信實的憑據。且以一個微末的小節為例:主角 Langdon 被描寫為哈佛的 symbology 教授,從小說角度看,哈佛有沒有一個 symbology 學系根本不是問題,是否真有「哈佛大學」的存在也無關宏旨;可是 symbology 這門學問,心眼總是放在類似玫瑰象徵什麼、紅色蘊涵什麼意義等等的問題上,以學術的嚴肅性而言,就跟星相占卜不相伯仲;如果把主角寫成美國一家一流大學的教授,為的是要營造其學識廣博、充滿智慧的印象,派他為 symbology 教授則未免不倫不類,除非是想製造荒誕的效果,否則,作者就是考驗讀者的常識和接受力,來個哈佛的茅山派!

  作者處處著力於形容 Langdon 的歷史及藝術修養,可是主角卻不斷在書中稱李安納度為 Da Vinci ,彷彿達芬奇就是那位畫家的姓氏,其實,就像許多偉大的藝術家如米開朗基羅(Michelangelo)和拉斐爾(Raphael)般,後人一般都是稱其名而不呼其姓,更何況 Da Vinci 並不是 Leonardo 的姓氏,而是他生父 Ser Piero 的家鄉 Vinci,Da Vinci 是來自「芬奇」的意思。

  研究意大利藝術的一位學者—Bruce Boucher 在《紐約時報》撰寫文章指出,《達芬奇密碼》出現很多錯誤的引導,譬如說 Langdon 在指導一班囚犯如何解讀《蒙羅麗莎》時,說到畫像帶有「含蓄的雌雄同株的訊息」(subtle message of androgyny),並說這種看法被「經過電腦分析的達芬奇自畫像」證實;那是無稽之談,因為世上根本沒有一幅經被查證為李安納度肖像的畫作,而從歷史文獻證實,蒙羅麗莎的模特兒根本就是一位女性。

紙漿文學「𡁻完鬆」

  「雌雄混合、男女同體」是貫徹整個故事的一個意念。主角在破案及尋寶過程中至為關鍵的聖杯(Holy Grail),向來是指耶穌在最後晚餐中祝聖的杯子,可是卻在這個故事中被指為代表「神聖女性」(Sacred feminine)的象徵。而這位神聖的女性,正是天主教教會固有勢力長期以來嚴加隱瞞的基督垂世的「真相」。小說借 Langdon 的話指出李安納度的《最後的晚餐》(石上蛋彩而不是如布朗所寫的濕壁畫)中,坐在耶穌右邊,跟耶穌上半身並成 M 字的,根本不是傳統公認的使徒約翰(John the Apostle),而是「耶穌的妻子」瑪莉.抹大拉(Mary Magdalene)。Langdon說,因為畫中根本沒有聖杯,那說明 Sangreal 並非 San(聖)、Greal(杯),而是 Sang(血)、Real(Royal),是瑪莉.抹大拉所代表的耶穌的血紉與承傳。

  小說還提到一些涉及教會過去處死女巫的數字,極度誇張,目的似乎是要說服讀者相信天主教會一直以來是有這樣的一個驚天大秘密,而且為了隱瞞秘密而作出很多不擇手段的劣行。由於不少情節源自歷史的穿鑿附會,並且歪曲得迹近無道、無賴,作者布朗顯然是飽受那本他以虔敬態度提了多次的《Holy Blood, Holy Grail》(1982)的影響,不知道那本書跟許多七八十年代激進女權分子和「教會隱瞞論者」的議論般,早經學術界推翻,並被視為令人哭笑不得、不知就裏的劣作。

  小說反映作者對聖經、歷史及李安納度充滿一知半解的誤解,例如書中一個相當關鍵的謎團是要猜一個與原罪有關的「圓型」,作者竟把「禁果」寫成「蘋果」,無論從任何角度看,那是作者的輕率而非「創意」。

  Boucher 對布朗此書錯漏充斥的批評,我是深有同感,假若是經Umberto Eco 作更為嚴謹的處理及演繹,素質將會不可同日而語,可惜布朗並不特別尊重、珍惜自己這個不錯的概念,在「拋書包」(大事賣弄)之前,沒做足功課。最奇怪的是許多讀者竟視《Da Vinci Code》為一本具有可信性和做足考據的力作,使人啼笑皆非之餘,更讓人領略到「紙漿文學」原來可以如此「登峰造極」!以嚴肅的態度看它,會有自以為是如筆者般的人囉唆挑剔,倒不如以「𡁻完鬆」(廣東話,「𡁻」解作「咀嚼」或「啃」;「鬆」解作「放下」或「離開」)的心態欣賞,那倒是挺過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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